很明顯,這文章標題是和C. S. Lewis的一本小說同名。小說中他用「離婚」喻作人和神之間最惡劣的隔膜。我不是偉大的護教者,但信了高爾夫球教後,若然突然不容許我每周末日去打高爾夫球,用The Great Divorce來形容這樣一個虔誠高爾夫球教徒的心情,可是最貼切不過的。
目前一班高爾夫球會會員,正是受著此苦難,他們受到球會無理把會籍變相大幅加價的威脅,發起罷打行動。一個鍾情了十多年的球會,一處每周末日和至愛球友聚首一堂,每次一起攜桿上發球台都有像新婚感覺的樂園,一度以為是人間天堂,怎料天堂也可以轉賣和變折;以前遇見的天使,原來都是魔鬼化身,用花言巧語掩蓋著猙獰的面孔,游說我們「離婚」,還要預繳贍養費,才可坐上這輛穿梭天堂與地獄之間的高球長途巴士,這不是The Great Divorce 是什麼?
預繳贍養費
The Great Divorce令我們失去家園,本來每周末日騰空了好些時間來打球,「離婚」後不知幹啥?痛定思痛,不禁受到高球良心的遣責:為什麼我以前不好好的對待「它」?有空也只管和一大棚豬朋狗友花天酒地,連抽一點點時間在練習場陪「它」也做不到?「它」對我發脾氣時為什麼我只懂怪「它」對我不好,不會歸攸是自己的壞習慣?不去遷就「它」而要「它」遷就自己?沒了,說什麼也沒用,我已被迫「離了婚」!
看來,我應該收拾一下心情,另結新歡吧!網球是個不錯的主意。反正我未認識「它」前也對網球著迷過。嚴格來說,網球是我的舊愛,我重投它懷抱,不會太過分吧?大白鯊和Laura離了婚兩年後也挑了位前世界網球冠軍Chris Evert再婚,誰會怪我?
但我忘記了網球是我初戀的情人,今天年華老去,它不再愛我,嫌我的體力有限,未曾真個已消魂——魂飛魄散!舊球友已遠我而去,不再和我這見異思遷的叛徒交往。說真,自從邂逅了比網球體積小巧得多、皮膚滑溜得多、內涵充實得多的「它」,我斷了六親,我還記得和「它」熱戀時,一日不見如隔三秋,患得患失的感覺,甜蜜得令我的腎上腺麻了。
網球是舊愛
總而言之,如今舊愛已滿足不到我返老還童高漲的欲望,心靈的慰藉,只有「它」才賜給到我。何況,以我的年紀,再覓新愛,比打單差點難度更高吧!沒法,我必須老老實實承認,「它」才是我的真愛,沒有「它」,我是活不下去的!讓我再愛「它」多一次,可以嗎?
我決定到練習場尋回「它」,我要「它」知道,我永遠永遠愛「它」,承諾每天固定一個時間親近「它」,用個最完美動作揮「它」,在樹叢中不嫌其煩仔細地尋「它」,在沙坑中最勇敢地救「它」,在果嶺上最冷靜地推「它」。讓「它」看到,我不是個沒用的男人,每天我對「它」依然不離不棄,我還有闊野的進步空間。我用行動來證明。我戒了煙,戒了酒,戒了色,還間中不是為了昅女也做做gym,只要「它」肯回來,我什麼都答應——只要「它」用法力把魔鬼驅走,不再要我預交贍養費!
C. S. Lewis說地獄是個心境,一個無人會說真話的心境;但天堂不是心境,天堂是真實的,那裡的一切,可以動搖的最終一定會倒下,只有不能動搖的永遠留下。
深圳正中高爾夫球會是天堂還是地獄?The Great Divorce何時了?由「它」掌管吧!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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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原於《Golf Digest/高球文摘》香港版刊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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